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沈培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沈培平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沈培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沈培平简历 沈培平,男,汉族,1962年2月生,云南施甸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普洱市委书记。 1979.09-1981.08 云南省保山地区保山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1.08-1989.07 云南省保山地区施甸中学教师(其间:1986.08-1988.07在云南教育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脱产学习) 1989.07-1993.05 云南省保山地区施甸县政府办公室干部
1995.02-1996.10 云南省保山地区施甸县委办公室主任 1993.05-1995.02 云南省保山地区施甸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6.10-1998.01 云南省保山地委副秘书长 1998.01-2001.06 云南省保山地区腾冲县委书记 2001.06-2003.01 云南省保山市委常委、腾冲县委书记(其间:1999.09-2002.07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01-2004.11 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4.11-2005.03 云南省思茅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5.03-2007.04 云南省思茅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7.04-2009.12 云南省普洱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4.09-2007.07在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自然地理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理学博士学位) 2009.12-2013.01 云南省普洱市委书记 2013.01- 云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普洱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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